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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2017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毕业及学位申请等工作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17-03-14浏览次数:1715

各位同学:

根据《苏州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生学籍管理条例(修订稿)》、《苏州大学关于本科生毕业申请的试行规定》等文件的相关规定,本科生的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必须经本人申请、学院(部)审核、学校审定,符合条件者方可发放。我校2017届普通全日制本科生毕业在即,现就有关毕业、学位申请工作通知如下:

一、申请类型

1.毕业和学位(含双学位)申请:在校学习已满34)年的四(五)年制本科生(含长学制学生的本科段),根据我校本科生毕业、学位条件,对照本人德、智、体各方面的具体情况,自愿决定是否申请毕业和学位。

2.结业申请:在校学习已满45)年的四(五)年制本科生,根据我校本科生结业条件,对照本人德、智、体各方面的具体情况,自愿决定是否申请结业。

二、申请方法

1.学生结合自己的学业等情况,遵照附件1234的相关规定,由本人填写《苏州大学本科生毕业和学位申请表》(附件5),201747日前交至所在学院(部)教务办(博习楼228)。

     请注意:预计于本学期可获双学位的学生也须于本次向开办专业的学院(部)递交《苏州大学本科生毕业和学位申请表》,按规定申请双学位专业学位。

2.本学期结束时在校已满89)年的四(五)年制本科生(含休学、延长学年的时间),务必按本人实际学业情况,于本次正确申请毕业(学位)、结业或退学,否则,学校将按学习年限已满给予自动退学处理。

3.自愿提前毕业的本科生(四年制2014级、五年制2013级本科生),也须在本次向学院(部)申请毕业和学位。

4.2017届预毕业生凡未按时向所在学院(部)提交毕(结)业申请者,视同自动放弃本年度的本科毕(结)业审核资格,顺延至下一年度再作相应申请,并须于本学期结束前,按照相关学籍管理规定至“苏州大学师生网上事务中心”  (//aff.wnsrweb.com)办理延长学年手续(不含学习年限届满的学生)。

三、其他

进一步做好预毕业生在学生园地的学籍信息填写工作。

目前教务管理系统显示,需要2017届预毕业生本人在学生园地填写的学籍信息还不完备,这将严重影响毕业生学籍卡的制作工作。预申请毕(结)业的每个学生,最迟于430日前,登录学生园地),在“个人信息”内,逐条检查、填写“籍贯”等各项学籍信息,并点击页面右下方的“提交”按钮以保存(“学生证号”请填写学号)。补填条目较多时,应边填写、边点击“提交”进行保存,以免因填写时间过长不能“提交”。学籍信息填写须真实、准确,不得有漏填项。注意:“政治面貌”入校后有变更者,系统设置不能由学生本人填写,须由学院(部)汇总、审核变更学生的加入时间、政治面貌等信息,由学院(部)统一报学籍管理科刘建伟老师(凌云楼417室)更新。


附件1:苏州大学关于本科生毕业申请的试行规定.doc

附件2:苏州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.doc

附件3:苏州大学双学位专业管理规定(修订稿).doc

附件4:苏州大学关于外国留学本科生教学管理及毕业、学位授予的若干规定 (1).doc

附件5:苏州大学本科生毕业和学位申请表.doc

物理与光电·能源学部教务办

2017年3月14日